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启动部署开展2019年IPv6网络就绪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包括网络基础设施IPv6能力就绪、应用基础设施提升IPv6业务承载能力、终端设备增强IPv6支持能力、网站及互联网应用生态加快向IPv6升级、IPv6网络及服务性能持续提升、IPv6网络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等六项。2019年末主要目标包括获得IPv6地址的LTE终端比例达到90%,获得IPv6地址的固定宽带终端比例达到40%;LTE网络IPv6活跃连接数达到8亿;完成全部13个互联网骨干直联点IPv6改造。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开展2019年IPv6网络就绪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通信函〔201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苹果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有限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蓝汛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白山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帝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七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普联技术有限公司、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厅字〔2017〕47号),持续推进IPv6在网络各环节的部署和应用,全面提升用户渗透率和网络流量,加快提升我国互联网IPv6发展水平,我部决定于2019年开展中国IPv6网络就绪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网络基础设施IPv6能力就绪
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全面完成IPv6改造,并开通IPv6业务承载功能;到2019年末,武汉、西安、沈阳、南京、重庆、杭州、贵阳·贵安、福州8个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完成IPv6升级改造,支持互联网网间IPv6流量交换。
基础电信企业为支持IPv6的全部在网移动终端、固定终端分配IPv6地址;完善IPv6专线产品开通流程,为政企客户快速开通IPv6专线接入并支持分配IPv6地址。自2019年6月起,根据客户需求为新签或续签服务合同的政企客户分配IPv6地址。
(二)应用基础设施提升IPv6业务承载能力
基础电信企业数据中心全面完成IPv6改造,为用户提供基于IPv6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到2019年末,世纪互联、鹏博士、秦淮科技、新网互联、方正信息、西部数码、万国数据、光环新网等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完成大型以上数据中心内部网络和出口设备的IPv6改造。
网宿科技、阿里云、腾讯云、蓝汛、金山云、世纪互联、UCloud、白山云、七牛云、中国移动完成内容分发网络(CDN)IPv6改造,在全国范围内提供IPv6流量优化调度能力。到2019年末,CDN的IPv6本地覆盖能力达到IPv4本地覆盖能力的85%以上,开通IPv6带宽达到IPv4带宽的10%。
阿里云、天翼云、腾讯云、沃云、华为云、移动云、百度云、金山云、京东云、UCloud、青云等云服务企业完成云平台的双栈改造。到2019年末,完成包含IPv6云主机、负载均衡、内容分发、域名解析、云桌面、对象存储、云数据库、API网关、Web应用防火墙、DDOS高防、弹性IPS等在内的70%公有云产品IPv6改造;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支持IPv6的政务云产品。
(三)终端设备增强IPv6支持能力
华为、苹果、三星、中兴、小米、OPPO、VIVO、魅族、联想、一加、金立、TCL、海信等品牌新申请进网的相关移动终端出厂默认配置支持IPv4/IPv6双栈;终端生产企业应加快系统软件升级,推动存量移动终端支持IPv6。
新部署的家庭网关设备应全部支持IPv6,并默认配置支持IPv4/IPv6双栈,能够为网关下挂设备分配IPv6地址;到2019年末,完成70%存量智能家庭网关的IPv6升级。
TP-LINK、D-LINK、华为、腾达、华硕、网件、小米等企业新生产的家庭路由器应支持IPv6,并向存量家庭路由器设备推送支持IPv6的固件版本。
(四)网站及互联网应用生态加快向IPv6升级
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完成门户网站IPv6改造,新建网站及外部系统应全面支持IPv6访问。
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及下属省级公司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自营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及相应服务器全部支持IPv6访问,并能够统计IPv6活跃用户数。
应用宝、360手机助手、豌豆荚、OPPO软件商店、百度手机助手、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VIVO应用商店、MM商场、沃商店、天翼空间对上架的APP按照统一的方法及检测工具开展IPv6支持度检测与标识工作;自2019年6月起,各应用商店在醒目位置为支持IPv6的APP设置专区并推荐用户使用;到2019年末,各应用商店新上架的APP均应支持在IPv6网络环境正常工作。
开发者在开发APP、软件开发工具包(SDK)以及服务器端程序时,应考虑支持IPv6访问。
鼓励典型行业、重点工业企业积极开展基于IPv6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和应用改造试点示范,促进IPv6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领域中融合应用创新。
(五)IPv6网络及服务性能持续提升
持续优化IPv6网络传输性能,提升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云服务平台的IPv6服务能力。到2019年9月末,IPv6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为用户提供与IPv4趋同质量的服务,平均丢包率、时延等指标与IPv4性能相比劣化不超过10%。
(六)IPv6网络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
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涵盖IPv6安全防护和管理相关要求;同步升级防火墙/WAF、IDS/IPS、4A系统等IPv6网络安全防护手段;同步改造僵木蠕监测处置系统、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处置系统、上网日志留存系统、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网络安全监测处置系统;到2019年末,完成已升级改造的基础网络、业务系统、CDN/IDC、云服务平台、域名系统等网络和系统单元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相关机构开展IP承载网、CDN/IDC、核心路由器、安全防护设备等IPv6网络安全防护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搭建IPv6测试环境,通过网络安全漏洞众测等方式,验证相关企业已部署的网络安全防护手段有效性。通过网络安全试点示范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展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IPv6网络安全威胁防范和应对研究。
二、2019年末主要目标
(一)获得IPv6地址的LTE终端比例达到90%,获得IPv6地址的固定宽带终端比例达到40%。
(二)LTE网络IPv6活跃连接数达到8亿。其中,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1.6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4.8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1.6亿。
(三)完成全部13个互联网骨干直联点IPv6改造。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对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在对各省级子(分)公司的业绩考核中,应将IPv6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并安排资金保障IPv6各项任务落实。各企业要建立本年度IPv6改造任务清单及台帐,并于2019年6月、12月底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完善监测平台。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要加强IPv6发展监测平台建设,完善监测平台功能和性能,开展IPv6网络性能、APP及网站IPv6支持程度等在线监测工作,定期发布IPv6发展监测报告;加强监测平台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统一的APPIPv6支持度检测方法,开发相关检测工具。各企业要积极配合,根据监测需要在已完成IPv6改造的数据中心、CDN节点、云服务平台以及网关设备、网站、APP、应用市场等各环节部署节点,接入监测平台上报活跃用户、流量等统计数据。
(三)加强对接协调。我部将建立基础电信企业、CDN企业、云服务平台企业以及互联网应用企业对接协调机制,聚焦各企业实施IPv6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台账等方式,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互联网应用高效协同和无缝对接。
(四)开展抽查抽测。各通信管理局要瞄准重点任务、紧扣时间节点,通过明查暗访或者利用IPv6发展监测平台在线抽测等形式,加强对属地相关企业推进IPv6相关工作进度与质量的日常监督,每半年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我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我部将对各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网络、应用、终端各环节IPv6支持度进行抽测,抽查结果将向社会进行通报。
(五)优化保障措施。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制度,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明确要求提供支持IPv6相关信息;加强和完善IPv6地址备案系统的建设和备案核查、管理,督导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落实IPv6接入地址编码规划方案和IPv6备案管理要求;完善相关电信业务管理要求,数据中心(含云服务)、CDN等运营企业在提交年报时,应提供支持IPv6相关情况;严格落实电信设备进网检测相关要求,检测机构开展设备进网检测时,应对相关设备IPv6支持情况进行检测。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4月1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