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将传统市场中的供给端和需求端通过网络连接在一起,汇聚了不同地区、众多领域的海量产品和服务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产品交换与资源配置。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治理难题。
全国网络交易违法案件数不断增长
目前,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等一系列传统线下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在网络交易类平台中也同样存在。
总体来看,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网络交易违法案件总数达1.7万,同比增长39.2%。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8.20万件,同比增长126.2%。从侵权假冒问题来看,近3年来,我国网络购物假货投诉量与电子商务产品不合格检出率等数据未出现明显改善,而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案件却呈显着上升趋势,2017年较2016年上涨51%。从虚假宣传问题来看, 2017年我国网络购物虚假宣传投诉量较2016年上涨60%,在总投诉中的占比也在逐年上升。
为加强对网络交易类平台的治理,早在2014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就颁布实施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更是通过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等机构,不断加强对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督。2018年8月底,我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从法律层面对网络交易类平台涉及的相关经营主体及经营行为给予了进一步规范。
信息内容类平台治理形势更加严峻
信息内容类平台的主要问题包括违法信息、虚假广告、低俗内容等,其治理形势相比传统线下媒体渠道更加严峻:
一是违法信息问题。2017年,全国网络举报部门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有效举报5263.9万件,同比增长74.1%。二是虚假广告问题。2017年,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查处量达14904件,同比增长168%。三是内容低俗问题。2017年,“净网”行动中处置的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量达455万件,同比增长39%;关停的网站、公众号等违法违规主体超过6000个,同比增长140%,2018年上半年,这一数据又激增为22000余个。
为加强对信息内容类平台的治理,自2014年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采取了多种监管措施,以促进信息内容类平台健康发展。但部分问题在加强监管得到改善后,出现反弹,治理难度不言而喻。
互联网平台治理的四大难题
随着我国新型平台企业的大量涌现,特别是一批新兴超大型平台企业的快速崛起,许多新情况和新的治理难题集中爆发。综合近3年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平台事件来看,平台治理主要面临以下四点新挑战。
一是平台间数据争议问题。数据逐渐演变为平台竞争的核心要素,相关的纠纷和诉讼也层出不穷。如新浪微博起诉脉脉非法使用微博用户信息、顺丰与菜鸟数据大战等。这些争议不仅直接关系到部分平台核心商业模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更是反映出平台模式下数据流动与数据保护的矛盾与冲突,成为平台治理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二是平台企业责任问题。自互联网平台兴起以来,关于平台企业是否应该就平台上发生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一直饱受争议。然而,近年来,接连发生的一系列平台事件,如“魏则西事件”、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等,进一步引发了公众对平台社会责任的关注。自媒体时代,社会个体案件很容易引发共鸣,上升为社会公共事件。在此背景下,如何平衡平台企业的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合理赋予平台企业相应的义务与责任成为平台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是平台垄断规制问题。平台经济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赢家通吃”“一家独大”现象。有些观点认为,互联网平台变大变强是各类问题集中爆发的“元凶”,关于平台垄断规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然而,目前对互联网平台进行反垄断规制却面临传统反垄断理论不适用、相关行为影响难以准确评估等诸多现实挑战。“一家独大”的现象如何认识以及如何规制已成为平台治理不可回避的问题。
四是平台算法价值观问题。算法在深刻影响信息生产及传播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内容低俗化、信息茧房等问题。自“内涵段子”永久关停等事件发生以来,所谓算法没有立场和价值观的“技术中立论”遭到强烈声讨。将算法纳入监管显得愈发必要和紧迫。然而,算法作为新型生产力代表,极有可能涉及平台商业机密,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面临许多困难。
未来,伴随互联网平台的不断发展与演变,势必还会产生新的治理难题。加强对相关问题的跟踪与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在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与有效治理之间寻找到平衡点。
作者简介:
王甜甜: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
联系方式:wangtiantian@caict.ac.cn